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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第E镜”还在吹牛
 


     国家专利子虚乌有虚假宣传曾被查处

  “看书越多,视力越好!”近段时间,一种名为“学生第E镜”的产品吸引了许多近视患者。但记者调查发现,“学生第E镜”宣传存在不少问题。而由于涉嫌虚假宣传,国家药监局已在2008年第1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中对该产品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目击
  “第E镜”宣称3月恢复视力
  昨日(20)上午,记者在成都市清江中路35号附24号的“学生第E镜”眼镜店看到,大门上醒目地写着“第E镜全国爱眼连锁机构”。
  一走进大门,穿粉红色护士装的工作人员便迎上来,热情地进行介绍:“产品价格是1180元一副,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来配。正常使用后,3个月内就能让孩子的视力恢复正常,90%以上的患者都能达到这种效果,效果极为显著。”工作人员随后向记者展示了这种产品:“别看它外观与普通眼镜相仿,其实它的镜片是由棱镜和透镜两种镜片组成的,这属于国家Ⅱ类医疗器械,可以治疗近视。”
  记者注意到,在该店墙上悬挂着各种证书:星火计划项目证书、国际金奖证书、国际专利知识产权中心认证、国际博览会金奖证书等,在里屋摆着几台检测仪器,两个七八岁的学生正在接受检查。“宣传资料上说你们这里是旗舰店,成都还有其他分店吗?来治疗的人多吗?”记者问。“我们开张才3个月,所以目前成都就只有这一个店,只有两名医生,但前来咨询和治疗的人多得很。很多人戴了我们的眼镜后都觉得效果很不错。”工作人员滔滔不绝地说。
  调查
  “国家专利”已过期随后记者发现,“第E镜”的宣传资料及其网站上宣称,该机构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然而,记者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在专利检索中查询后发现,该证书的实用新型名称是“近视回归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视回归镜”的专利已经在2002年12月因未缴足费用被终止了。
  对此,“第E镜”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个专利证书是‘近视回归镜’,而我们现在的‘学生第E镜’是第二代升级产品,效果比第一代要好得多,所以第一代已经被淘汰了,那个证书也就不管用了。”
  “国际专利”子虚乌有
  在“学生第E镜”的企业网站上,记者还发现一个“国际专利知识产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从来没听说过“国际知识产权中心”,更没听说这个中心颁发的专利证书。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专利保护都有地域性,即使是在国外申请的专利,也应是具体国家的相关部门颁发证书。对于“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张先生也表示也没有听说过该单位。
  对此,“第E镜”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又解释说:“肯定是有的,一个产品再好,也会有人说它不好,这个跟我们产品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个“国际专利知识产权证书”是真是假呢?”记者追问。该工作人员没再回答。
  虚假宣传曾被查处
  调查中,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28日,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永外分局和南昌市知识产权局以“‘第E镜’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为由,责令“第E镜”立即停止营业接受调查,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万至20万元罚款。
  对此,“第E镜”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忙辩解:“那不是因为虚假宣传,而是因为当时我们有些证照没办下来,便开始营业,所以才会被查。”
  说法
  眼科专家:商家误导患者
  “治疗近视眼目前在世界上都还是个难题。”成都华蜀眼科专家陈来华表示,“‘第E镜’宣称‘曾经300度近视的人现在已经完全恢复’,按照我的经验,这是不科学的。该眼镜属于功能性眼镜,只能起到矫正的作用,不能对近视眼睛进行治疗,商家这样做是在误导近视患者。
  工商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四川省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何先生表示,根据《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对照法规来看,“学生第E镜”的广告宣传涉嫌违法。如果该店不能准确地提供他们所有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等材料,或经查证又不具有真实性的话,那么“学生第E镜”便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本报记者黎藜 摄影罗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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