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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资讯
 

  17种家具产品出口不再受限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国家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于近日联合发布了2008年第97号公告,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具体涉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44号公告》所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全部出口类产品和进口类中的轻纺产品,共计2125个十位商品编码,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总数的95%。据统计,上述商品2007年加工贸易出口300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据测算,此项措施将帮助企业减少年资金占压约185亿元人民币。
  公告还规定对限制进口类目录其余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A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B类企业实行50%“实转”;C类企业实行100%“实转”管理。同时,为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项中西部梯度转移,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企业仍实行“空转”管理。另外,公告还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了调整,将涉及家具的17个海关编码商品从目录中剔除。
  本报综合
  木门出口退税
  由5%提高到9%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在今年下半年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自2008年12月1日始,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木门产品的退税率也由5%提高到9%。
  前不久,我国对家具等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木门产品不在调整之列,这引起了木门企业的极大关注,大量依赖出口的木门企业更是叫苦不迭。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木门行业与家具行业一样,同属于劳动密集行业。木门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无论在生产量、生产技术、加工工艺、木材的综合利用方面还是在产品档次和品质方面,近年都得到迅速发展和提高,产品的出口额也逐年上升。
  但由于国家将木门列在初级产品一类,木门的出口退税率仅为5%,低于家具出口退税率6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劳动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去年前三季度木制门及其框架和门槛累计出口259355吨,出口额为42353万美元。出口量和出口额均有显著下降,这使得木门出口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也限制了木门出口企业的发展。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长张国林表示,此次国家将木门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将会缓解木门出口企业的困难,使这些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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