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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50亿改造旧城区
 

  筒子楼、城中村将从中心城区消失
  为改善成都市民居住条件,成都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投资150亿元用于改造该市旧城区,确保3万居民住上新房。
  150亿元改造危旧房8亿元采购保障房
  据悉,除危旧房外,成都中心城区还存在大量六七十年代建造的筒子楼,建筑质量差,无抗震设防能力。对此,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政府将组织投资150亿元,实施中心城区“两轴四片”、城中村、棚户区、东郊企业生活区等危旧房改造300万平方米,改善3万多户居民的居住条件。
  改造中将依照在附近购买不低于原居住面积的新房的标准,鼓励对居民住房实行货币化安置,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用货币安置款从市场上自主选购商品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居民还将享受各类优惠政策。
  同时,成都市政府将于近期安排采购8亿元的保障住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房源,明后两年中心城区应由政府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大约50万平方米。
  多重优惠政策
  鼓励居民购房
  为了刺激市民买房,在购房时享受更多优惠,成都市还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税收政策。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借款人的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借款人年龄男由不超过60岁调整为不超过65岁,女由不超过55岁调整为不超过60岁,并且再次下调公积金利率。
  此外,成都市民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至1%,地方所得部分依然全额补贴,这样算来购房者实际缴纳的契税只有0.35%;重灾区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免征契税;暂免征收个人交易住房印花税和个人销售住房土地增值税。
  外地人购房“达标”
  子女可以就近入学
  另外,外来人员在成都市购房,可申请入户,子女也可以就近入学。据悉,成都市规定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就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市外人员,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政府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的,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此外,成都市还将在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集中区域配套建设公办国家、省示范性中学和优质品牌小学、幼儿园,外地购房者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读。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建,具体情况将由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相关证件办证时间也将缩短。成都市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管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最长为2个工作日,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最长为7个工作日,房屋产权办理最长为7个工作日,批量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最长为10个工作日。
  本报记者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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