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的位置:
消费质量报
> 消费投诉(06版)
寻找弃婴亲生父母公告
2009年10月4日在绵竹市二环路东北双胜村三组捡拾女婴一名,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绵竹市民政局联系。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绵竹市民政局2010年2月26日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