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乐山市工商局局长袁晓东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最佳旅游环境,乐山市工商部门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近日,记者专访了乐山市工商局局长袁晓东。 记者:据了解,近年来,乐山市工商部门在培育旅游产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请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袁晓东:好的。乐山工商局开辟了涉旅市场主体准入“绿色通道”。支持大型外资旅游企业、各种新型旅游业、大型商场、会展公司进入乐山市场,实行提前介入、个案辅导、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限时办结等高效便捷的工商登记服务。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国有旅游企业和旅游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制,鼓励民营、外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做大、做强旅游企业。放宽旅游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对符合区域布局、能发挥旅游优势,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龙头企业,只要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5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同时,我们鼓励对落后企业兼并重组和优势企业强强联合,推动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并做好企业和银行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银企合作。 记者:培育旅游优质品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是工商的一项职能。在这方面你们是怎么做的? 袁晓东:简单说吧。一是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增强旅游品牌意识。通过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知识,在宾馆,旅行社、餐饮等行业大力开展创优质服务商标活动,指导帮助涉旅企业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先进管理文化,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我们支持和帮助行业协会等组织,对“峨眉山茶”、“西坝豆腐”、“沐川甩菜”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响本地产品的名气,营造本地产品的集体形象。二是开展商标管理服务,指导合理利用商标。三是在争创“三名”商标中,积极协调解决商标法律障碍。对被外地企业和个人抢注,又对本地产品开发、景区景点声誉有影响的商标,主动做好协调,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有偿转让,提出异议,撤销申请等方式,收回商标所有权、使用权。我们还充分运用商标管理职能,挖掘具有较大潜在商业价值的景区景点品牌,由工商部门先行商标申请注册,实现提前保护,并无偿送给本地企业使用。 记者:乐山工商部门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有哪些措施? 袁晓东:一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加强行政指导,推进和谐执法。二是完善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旅游市场经济户口管理,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旅游企业经济户口,加大对企业守信行为扶持和失信行为约束的力度,对从事旅游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要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年检验照时,实行免予审查,标注为A类守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建立“黑名单”,标注为B类企业。三是构建旅游申诉举报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工作要求,积极整合12315消费维权服务资源,实行上下联动,建立快速反应的旅游消费维权机制。完善核心景区市场监管模式。坚持推进以“四化、五制、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景区市场监管模式,全面推动旅游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黎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