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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包装提醒“严禁酒后燃放”
 

  烟花爆竹标志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1日起实施
  有没有保质期以及“严禁酒后燃放”等字样成为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合格的标准。1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对于这项标准,成都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表示,已经在外包装上贴出了警示标志,消费者可能春节就能见到换包装后的新产品。
  解读标准———
  标志应清晰醒目易读
  该标准规定,烟花爆竹标志的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应标注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同类产品等内容;标志内容不应与包装物分离。
  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内容须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装药量、燃放安全区域、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或经营商名称和地址、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
  该标准同时要求,产品名称应标在醒目位置;产品级别字体不得小于四号字体,且对比色度清晰;生产日期标注应采用加盖生产日期印章或采用不易脱落的不干胶等加贴方法,不得篡改;必须标明“在某年某月之前燃放”。
  必须标“严禁酒后燃放”
  该标准同时规定,根据产品有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标注“应在室外燃放;远离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在高层建筑物及居住集中地带燃放。”等警示语;应标注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燃放等内容。
  对此,成都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一王姓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燃放时醉酒,反应和行动会比较迟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
  各方反应———
  企业:严格执行新规定
  记者随后联系了成都几家烟花爆竹生产厂,其负责人纷纷表示已经在外包装上打出了警示标志。
  “我们早就在外包装上打出了‘未成年人燃放需在指导下进行’、‘严禁酒后燃放’等警示标志。”邛崃一家礼花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标准出台前,他们就已经要求零售商和客户在销售时要告知消费者燃放安全事项。
  省质监:不执行标准者禁上市
  记者从成都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获悉,成都目前有12家大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质量状况良好。由于该标准从今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他们目前还未接到正式文本。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该标准将作为质监部门执法和监督抽查的依据,不按标准生产的产品将可能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能上市销售。
  本报记者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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