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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民生
 

房价上涨开发商拒绝履行合同
投诉人:尹女士投诉对象:成都某房产公司
消费者尹女士2007年10月在成都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订购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双方的原因在2008年3月重新签了两份购房合同:一份合同是首付四成,开发商赠送15年物管费给消费者;另一份合同是开发商借3.8万给消费者支付首付款。开发商签合同的工作人员称要拿到公司盖章,等盖好章后再拿给尹女士。后因房价上涨,开发商不愿履行合同,并以种种理由搪塞消费者。
回复:接到投诉后,成都武侯工商局玉林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并组织调解。近日,尹女士终于拿到了和开发商签的两份合同,为其挽回了52.4万的经济损失。
无房可换退房要扣违约金
投诉人:何女士投诉对象:成都武侯区某酒店
3月17日,从甘肃省兰州市来蓉参加全国糖酒会的一企业负责人何女士,在未到成都时请当地的朋友在武侯区的某酒店定下了4间客户,并交付4000元的订金。她到成都入住该酒店时,因对酒店的房间不满意提出换房,时值客房入住高峰酒店无房可换。何女士因此提出了退房,酒店同意退房,但要扣1000元的违约金。
回复:经成都市武侯工商局玉林工商所12315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了共识,何女士拿到了酒店退还的3800元订金。
认购房屋协商换房无结果
投诉人:李先生投诉对象:成都温江某楼盘
3月29日上午,消费者李先生电话投诉,称其3月17日在成都温江某楼盘认购了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认购金,并约定在3月31日前签合同。在此期间,他发现该房紧靠路边,噪音太大,而销售商在卖房时并没有将相关情况告知他,于是想找销售商协商换房,但找了几次都无结果,在此情况下只好求助温江12315请求帮助。
回复:接到申诉后,温江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立即派人前去与销售商协商。通过工商人员的不懈努力,此事得到圆满解决:销售经理终于同意换一套房子给李先生。
衣服褪色工商出面化矛盾
投诉人:某原创形象中心投诉对象:成都温江某服装店
3月22日,温江某原创形象中心到温江工商局12315投诉,称其中心2009年12月份在温江某服装店为员工购买了价值11590元(打7折后的价格)ⅹⅹ品牌服装10套,衣服经该服装店洗涤后,发现大面积褪色、变色。于是,该中心找到经营者协商解决,经营者答应送衣服到公司总部处理,但衣服经处理后,仍然有褪色、变色现象,后又找到经营者协调解决未果。
回复:经成都温江工商局12315三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服装店一次性赔偿某原创形象中心5000元。 本报记者 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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