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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不用花生的真相
 

山东一家年产量千万斤的油脂厂,竟然用棉籽油和大豆油加入花生油香精进行勾兑,并借助精美的外包装和名人广告效应,创造出了价格不菲的 “压榨一级花生油”,年销售额数千万元……日前有知情者爆料,揭开了——
胡光宇曾在淄博做生意,主要经营粮油,近日他披露了棉籽油、大豆油、花生油香精勾兑,冒充花生油的内幕。
胡光宇说,我国目前食用油市场的容量和前景令人眩目,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食用油年消费量不到600万吨,现在销量达几千万吨。特别是老百姓生活品质提高了都喜欢吃花生油。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花生原料的增长幅度是有限的,但市场对花生油的需求及花生油的销量一直在增长,油原料和油成品增长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原料不足油产量怎么会一直在增长呢?
目击——
不用花生就能产出花生油
“任何一种食用油勾兑花生油香精就等于压榨一级花生油。”胡光宇说。他以前经营的所谓纯正花生油大都是用精炼棉籽油和大豆色拉油勾兑的,特别是添加花生油香精之后,勾兑的花生油从外观、香味上根本辨别不出真假。
“你尽管上网查吧,几乎任何一家招商网上都有花生油的信息。”胡光宇说。
3月6日,记者在当地的一家招商网上,看到了著名笑星李金斗代言的花生油产品,有鲁大、六福、沂蒙花、金秋庄园等系列。
公司网站上显示的是,淄博胜福有限公司,地址栏显示:淄博市张店经济开发区,联系人,李艳峰。
该公司网站显示,这是一家以生产销售花生油、大豆油、玉米油、调和油、冷榨原生花生油为主的多种食品的综合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还声称在沂蒙山区拥有固定的万亩优质无公害花生原料基地和油脂生产压榨基地。
按照胜福公司标注的联系方式,记者以食用油代理商的身份联系上了李艳峰。听到代理胜福公司的产品,李颇感兴趣。经介绍,李艳峰主要负责山东市场的销售,同时也分管外省的代理商。
年销5000多吨
3月13日,记者随李艳峰来到淄博胜福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胜福)。
胜福的工厂在淄博市张店经济开发区一个比较隐蔽的胡同里,工厂的大门没有任何标识,从外面看不出来是生产食用油的厂家。
进入工厂,李艳峰拿出了胜福公司主要推广的几个品牌,鲁大、沂蒙花、六福、金秋庄园。“鲁大和沂蒙花卖得最好。”李艳峰说,“贴上什么牌子就是什么牌子,油都是一样的油”。
之后,李艳峰把一桶5升装的“鲁大”拿到桌子上,“像这种的,代理价44元一桶”。
“油质量怎么样?”记者边问边装得比较老练的样子,把油桶盖子打开,用手指沾了一点油,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又放在嘴里细细的品尝了一下,说:“这油做得还不错,包装也比较大气”。
李艳峰一看记者是 “内行”,赶紧道:“说句实话,这是用豆色拉油和棉籽油勾兑的,不过质量没问题”。
李艳峰表示,2009年的效益不是很好,也就销售了5000多吨。主要是在山东市场,而山西、河北、江苏也都有胜福公司的产品。
揭秘——
做纯花生油是“赔本”买卖
胡光宇告诉记者,1斤花生只能榨出4两油。花生的价钱每斤3.8元左右,2斤花生还不能榨出1斤油,榨出来1斤油的成本价也就是7.6元,减去油饼渣每斤1元的价钱,每斤油的成本也就是7.5元左右,5升装的压榨一级花生油每桶卖到75元钱还保不住本钱。
“他们要是卖71元钱,每桶赔4块钱,这是赔本的买卖。”胡光宇说,生产需要设备,运输需要车辆,车辆要烧油,加上人工、工商、税务。所有的费用都算进去,每桶油都要赔10块钱以上。
“做生意的都不是傻子,肯定要在油里做文章,只能勾兑。”胡光宇坦言,精炼棉籽油、大豆色拉油加香精是当前比较先进的勾兑工艺,无论从味道、色泽、透明度上,勾兑出来的“花生油”都是上乘的。
精炼棉籽油的市场价格每吨是7800元左右,大豆色拉油的市场价格每吨是7500元左右。二者按照7:3的比例进行勾兑,每吨油加上一斤左右的花生油香精,就成为“压榨一级花生油”。
每斤香精的价格是100到200元,这样算下来,每斤“压榨一级花生油”的花生油的价格大概是40元左右。
识伪油技术落后——
油脂专家说“油兑油,鬼见愁”
3月22日,记者前往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寻找鉴别勾兑油的科学依据。刘玉兰是油脂工程系的教授,从事油脂研究工作多年。
“油兑油,鬼见愁。”刘教授语出惊人。刘玉兰进一步解释说:“勾兑的油很难分辨出是什么油,目前的技术也只能识别出是否属于纯正的花生油,即便是用其他的油勾兑,也分辨不出来勾兑的是什么油。”
刘教授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食用调和油的统一标准。所以每个企业调和油的标准也不一样,大部分都是都根据自己的企业标准进行配比生产,这也导致了一些生产企业打 “擦边球”,此外调和油市场还存在以次充好、随意勾兑、冠名标志混乱等问题。
举例说明,一种调和油里添加了99%的花生油叫花生调和油,加了1%的花生油也可以叫花生调和油。
“所以,这种随意制定调和油比例的现状必须要改变,在油品外包装上也应该标识明确的比例,不然消费者都是不明不白消费”。
(文中胡光宇为化名——编者注)
相关链接
《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从2005年开始制定,2009年2月开始征集意见。在草案中首次提出,当以某种或某类原料成品油对产品进行冠名时,应注明该种或该类原料成品油的实际含量,且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当以某种功能性因子(成分)对产品进行冠名时,应注明该功能性因子(物质)的学名和实际含量,且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另外还应标注所添加的香精、香料。届时,消费者选择调和油将可通过标签来了解其具体成分含量,进而更加明明白白地消费食用油。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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