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典型案件
“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扣“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主题,扎实开展各项子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各地市场监管局案件查办情况评选出典型案件,并于昨日向媒体发布。
案例1
卖未经检疫牛毛肚被罚208.59万元
2020年12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民警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上有约1吨重牛毛肚,货主林某现场不能提供该批毛肚的有关进货票据。
经查,2020年12月中旬,当事人为囤货、销售,通过微信联系一王姓人员,在双流航空港以115元/公斤的价格购买了1065.5公斤牛毛肚。经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调查,王某东销售给当事人的这批涉案毛肚产地为伊朗,且无《进口通关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等手续。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的毛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毛肚1065.6公斤、罚款208.5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销售过保质期食品被罚5年“禁入”
当事人2020年11月30日向开江县名人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20盒精品肥牛已超过保质期。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在2020年8月10日后以零售的方式销售了过期的冷冻猪耳朵、肉花三文治香肠、双汇蒸煮淀粉肉肠、速冻调理牛肉等食品货值金额9147.15元。
当事人于一年内因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已被多次行政处罚,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罚: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速冻调理牛肉12.3Kg、冷冻猪耳朵40Kg、肉花三文治香肠30个、双汇蒸煮淀粉肉肠66根;罚款5000元;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注销当事人《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禁止当事人5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案例3 销售侵犯“Nike”“Adidas”商标商品被罚
案例4卖长江刀鱼,成都善品阁被罚20万元
案例5出具特种设备虚假检验结果被罚12万元
案例6
无证生产经营假冒牦牛肉制品罚1802.37万元
案例7用“回收油”制作火锅14人被刑拘案例8 销售假药,12人被起诉
案例9
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487.73万元医疗器械被没收
案例10
擅收“试卷费”,岳池县教研室被“警告”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郭剑夫罗安舒